王代华律师
王代华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司法实践经验丰富,在合同纠纷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领域具有较强的办案能力,擅于诉讼策略和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代理的典型案件多次被《中央电视台》、《中国人民广播电台》、《北京电视台》、 《中国消费者报》、《京华时报》、《法制日报》、《法制晚报》、新浪网、网易等知名媒体公开报道。王代华律师曾代理电视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和《孤芳不自赏》着作权侵权纠纷一案,通过取精用弘,加上过硬的专业素养,案件以原告撤诉最终审结,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为河南洛阳虐童案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作为其代理律师维权;为《倩女幽魂》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运用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使得该项目有序推进,并赢得了客户的一致好评;曾担任唐山某着名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建设项目价值6亿元人民币,通过深入企业研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损失近亿元;担任北京市某尾货超市法律顾问,项目投资价值3000万元;并担任邯郸市和衡水市某园林公司法律顾问、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老年维权基金会和人民日报社人民要闻法律顾问团成员、北京农业科学研究院等单位法律顾问。
王代华律师的专业特长包括:重大、疑难民商事纠纷案件的代理、公司法律顾问、企业投资并购等。
代表业绩
Ø 法律顾问类
北京某影视公司法律顾问;
北京某科技公司法律顾问;
人民日报社人民要闻法律顾问团;
唐山某房地产建设项目法律顾问(项目投资6亿元人民币);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老年维权基金会法律顾问团;
农村教育发展与成果转化工作委员会法律顾问团;
北京某农业科学研究院法律顾问;
北京市某尾货超市目法律顾问;
北京市某服饰公司法律顾问;
邯郸市和衡水市某园林公司法律顾问;
Ø 民事诉讼、仲裁案件类
办理商品房买卖纠纷、离婚纠纷、劳动仲裁、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工伤纠纷、人身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工程款纠纷、继承纠纷和法律援助等案件数百件;
Ø 经济犯罪刑事案件类
黑龙江绥化中院审理的故意杀人案罪案件 ;
北京市某票据诈骗案件 ;
吉林省通化法院审理某销售、伪造注册商标标识案、被告人被免于刑事处罚;
北京市某交通肇事案;